因工作需要,市紀委(監(jiān)察局)決定公開選調下屬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1名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對象
本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(yè)單位在編工作人員。
二、選調條件
(一)中共黨員。思想政治素質好,組織觀念、事業(yè)心和責任心強,并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、文字綜合能力和綜合協(xié)調能力。
(二)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,專業(yè)不限。
(三)年齡在30周歲以下(198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),身體健康。
(四)符合《關于印發(fā)<慈溪市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(慈委組〔2015〕24號)規(guī)定的流動條件。
三、選調辦法
(一)報名
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。報名人員于1月19日(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5:00)到市紀委干部室(三北大街655號市行政中心6樓612室)報名。報名時遞交《市紀委(監(jiān)察局)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見附件),本人身份證、畢業(yè)(學位)證書、任職文件等原件和復印件,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。報名時接受現場資格審核,確定擬參加考試人員。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選調指標3倍的,將取消選調計劃。
(二)考試
采用筆試和面試的辦法,考試時間另行通知,滿分均為100分,合格分均為60分。根據筆試合格人員高分到低分的次序,按招考指標3倍確定面試對象(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,并列的全部入圍)??荚嚳偝煽冇晒P試成績的50%和面試成績的50%合成。
(三)考察
根據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,按選調指標1:2確定考察對象(并列的全部入圍)。
(四)選調
根據考試和考察結果以及崗位需要,擇優(yōu)確定擬選調人選,并在慈溪人才網公示5天。符合條件并經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,按規(guī)定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聯(lián)系電話:63980612,傳真:63980617
原標題:中共慈溪市紀委(監(jiān)察局)公開選調事業(yè)人員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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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慈溪市紀委
慈溪市監(jiān)察局
2016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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